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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科研信息维护事项的说明

校直各单位:
为保障2013—2014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学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c.ncepu.edu.cn/business/login.jsp)个人科研信息维护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论文成果
    1、论文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必须为“华北电力大学”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非第一单位论文不录入;
    2、论文新增只能由第一作者或准一作者负责录入。新增论文在论文成果中进行。必须完整录入前4名作者(第5名及以后作者不录入),包括学生、外单位人员,排名按原文顺序录入,贡献率不需进行分配(计算工作量分配方案按文件执行)。
3、刊物类型:
(1)工作量计分类型
期刊论文:“一般期刊”、“核心期刊”、“国外期刊”中只选一种。
(“核心期刊”选项:根据录入的期刊名称自动选择,无法手选。)
会议论文:“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中只选一种,被检索论文在“EI”、“ISTP”、“ISSHP”中只选一种。
(2)绩效计分类型
1)SCI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JCR期刊分区为依据。文献类型非Article的论文统一分在SCI四区。
注意:个人录入SCI论文时先不选择分区,统一只勾选“SCI”选项,分区由科研院统一完成。
2)CSSCI分区:依据科研院主页“科研成果/科技论文”栏目发布的“CSSCI(2012-2014)分区表”,选择期刊对应的A、B、C、D分区。
4)EI期刊:指EI收录的期刊论文,检索报告中“Document Type”应为“Journal Article(JA)”。
4、电子版附件:
(1)上传论文首页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pdf或jpg,且图片转至正面显示。
(2)若论文首页不包含期刊基本信息,还需上传期刊封面。
(3)检索类论文(SCI、SSCI、A&HCI、EI、CSSCI、ISTP、ISSHP),还需上传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扫描件。
5、期刊的ISSN号、发表日期必须填写。
6论文升级:升级论文填写《升级论文上报表格》(见附件),发至科研院管理人员邮箱,同时上交纸质检索证明。北京:qhj@ncepu.edu.cn,保定:张力晖OA信箱。
二、著作成果
    1、只录入专著、编著、译著,ISBN号和出版时间必须填写,教材、习题集、工具书等不在本系统录入。
    2、电子版附件:上传著作封面、版权页扫描件(或照片)。
3、必须完整录入所有作者,包括外单位人员,同时,依据撰写字数对每位校内作者的贡献率进行分配(否则相关老师工作量系统无法核算)。
三、鉴定成果
1、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
2、成果鉴定组织单位必须是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当于省部级的权威性的鉴定评价机构,以正式成果鉴定证书认定,鉴定形式必须为检测鉴定或会议鉴定。
3、人文社科类项目鉴定仅限以下4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其项目下达单位对项目组织的鉴定。
4、纵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在“纵向项目-项目结项”模块中录入。
5、向科研院提交:鉴定证书原件、项目资料一套。
6、必须完整录入所有完成人,包括外单位人员,同时,对每位校内完成人的贡献率进行分配(否则相关老师工作量系统无法核算)。
四、科研获奖
1、科技奖励类别:
(1)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
(2)省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颁发的科技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哲学社会科学管理部门设立颁发的人文社科奖励。
(3)部级:教育部设立颁发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人文社科)、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设立颁发的人文社科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4)其它部级:其它国务院机构(正部级)设立颁发的科技奖或人文社科奖,绩效分值乘以系数0.5。
(5)副部级:国务院机构(副部级)设立颁发的科技奖或人文社科奖;学校理事会单位设立颁发的科技奖励。绩效分值乘以系数0.25。
(6)社会力量奖:以国家奖励办网站最新公布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审批名单》为准。
(7)地市级科学技术奖: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各省人民政府下属厅(委、局)、中央部委下属司(局)设立颁发的科技奖或人文社科奖。各省市级电力公司科技奖不属于此范围。
2、其它如优秀论文奖、论文征集奖、新产品奖、课题优秀奖、教学优秀奖等不在上述7种科技奖励类别内的奖励不录入系统。
3、获奖单位必须包含“华北电力大学” 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4、向科研院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奖励申报材料一套。
5、必须完整录入所有获奖人,包括外单位人员,同时对校内完成人的贡献率进行分配。
 
五、知识产权
1、只录入“华北电力大学”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作为第一权利人,已取得授权证书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必须完整录入所有发明人,包括学生和外单位人员。同时,对每位校内发明人贡献率进行分配。
3、“申请号”填写13位的专利号(不带ZL),“申请日期”、“授权日期”根据授权证书上的信息正确填写,“专利状态”注意选择为“专利授权”。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著作权”模块中录入,“著作权编号”为证书号。
5未在科研院备案的知识产权成果,需在附件中上传授权证书电子版,并向科研院提交受理通知书、授权证书原件。
六、横向项目
1. 合同变更
1仅项目负责人有权变更合同内容,合同组成员无法变动合同内容;
2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合同组成员;
3项目负责人不在系统库的,请联系郭老师:61772503
2. 到账经费
1项目组任何成员无权录入到账经费,由科研院横向项目办公室统一录入;如发现有误,请联系徐老师:61772306
2项目负责人将科研经费入账信息核对表统一交予财务,财务核实后转交科研院横向项目办公室,项目组负责人无须自行登记。如系统内无该笔到款,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经费入账信息核对表交至财务。
3. 经费分配
1仅项目负责人有权对到账经费进行分配,合同组成员无权分配到账经费;
2项目负责人可分配经费以到账日期为准,具体为:201391日—2014831日,前一年度(201291日—2013831日)未分配经费可使用一次;
3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人事处发文,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分配;
4经费分配完成后,请联系科研院横向项目办公室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将无法更改,请各负责人注意。
    请各位老师对在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时间段的各类科研信息进行重点维护和完善,它是将要进行教师考核与绩效奖励的基本依据。
各位老师在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相关人员联系
纵向项目咨询:北京   武润莲,张充   61772304,61772115
               保定 申金波,王成   7522635,7522141
横向项目咨询:北京 徐岸柳   61772306
               保定 万军    7522791
论文与成果咨询:北京 齐宏景,吴礼宁 61772597,61772863
                保定 张力晖,李丽英 7522425,7522781
    系统使用或新增人员咨询:郭玉聪,6177250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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