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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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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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干部听课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使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可以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教学现场的运转情况、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学设施与手段等。通过听课,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施意见》(华电校教〔2006〕28号)文件精神,配合课堂教学专项工作的开展,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强化教学管理,现将2013-2014-1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领导干部听课,由校办统一安排。“听课评价表”由校办汇总保存。
二、各职能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本学期听课重点为青年教师的课, “听课评价表”请及时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以便于统计公布及保存。
三、各院系(部)领导干部听课,要按照学校关于“课堂教学水平专项工作”的要求,对本院系的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全面检查和提高,形成《院系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分析报告》,“听课评价表”请及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并于学期期末报教务处,作为年度院系(部)本科教学状态公示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干部听课必须提前到达教室,要认真地了解教学现场情况,并以华北电力大学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为依据,对教师课堂教学状况进行评价。
(1)教学文件与资料:教师上课时应携带完备的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本次课的教案(讲稿)、选课学生名册及平时成绩记录表等。
(2)教师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技巧:课堂讲授内容是否与教学大纲相吻合;是否内容充实、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是否善于启发和注重教学互动,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是否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是否积极有效地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等。
(3)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全体教师要做到无迟到、早退;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课堂纪律的管理,一般不允许学生请假缺课,确需请假者,要按照学校有关请假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着装要整洁大方,普通话要符合标准,讲课要有热情,精神要饱满等。
五、干部听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反馈,并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将对课堂内容或其它方面的具体意见或建议等填入“听课评价表”中。
六、具体上课时间见课表,听课时如发现教师没有按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和地点上课,请及时通知教务处教务科(电话:61773000/61773007),并可随机选择课堂听课。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重视干部听课的重要性和意义,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听课工作。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听课评价表》
校长办公室
组 织 部
教 务 处
组 织 部
教 务 处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