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及我校《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华电校研〔2008〕5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外国语学院的推荐免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统筹管理和协调外国语学院的推荐免试录取工作。
2、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复试监察组及督导检查组:
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复试监察组及督导检查组负责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及过程检查工作。
二、复试教师的遴选培训
1、复试教师的遴选:外国语学院复试教师将由硕士生导师和二外教师组成。
2、复试教师的培训
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召集所有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传达和学习学校关于2018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工作的会议精神;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其它相关政策、制度等;强调复试小组成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面试的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
三、复试科(项)目及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复试科(项)目 |
地 点 |
时间 |
1 |
英语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资格审查 |
主楼C603 |
10月10日 9:00-11:00 |
2 |
英语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综合面试 |
教四D207 |
10月10日 13:30-16:00 |
3 |
英语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外语口语测试 |
教四B206 |
10月10 日 13:30-16:00 |
四、资格审查程序
1、交验以下证件:①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要求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与考生本人必须一致。
2、提交以下材料:①“华北电力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②专业英语四级证书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④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提交“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研究生政审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均需进行体检,推免生的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100元/人、体检费110元/人。
五、综合面试工作及口语测试组织形式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以口试为主,满分100分。面试顺序按照现场公布的名单顺序进行。学生在综合面试时选择研究方向和导师。每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口语测试
报考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考生,口语测试的是第二外语,满分20分。
报考英语笔译、英语口译的考生,口语测试的是英语,满分20分。
六、录取办法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专业成绩未达到申请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72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4、我院将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复试总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网上点击确认接受,录取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的通知和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主楼C603 肖老师 电话:61772944
监督电话:61772438
外国语学院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