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系关于研究生招生及研究方向等问题的相关规定
英语系关于研究生招生及研究方向等问题的相关规定
英语系2002年开始招英语语言文学研究生,2011年开始招收翻译硕士研究生。2012年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获批,同年开始在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二级学科招收研究生。研究生招生类别和招生规模都在快速发展,为了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规范研究生招生各环节,硕士生导师形成稳定的学术方向,更好地做好研究生培养,促进外语学科发展,英语系特制定本规定。
一、2012年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获批后,我系在050201英语语言文学二级学科的基础上,衍生增设了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因目前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是按照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领域进行的,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我系的研究生招生也依此规则,在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四个学科和领域分设招生规模、安排考生复试。研究生初试结束后,根据学校的政策,考虑系学科发展需求、考生一志愿上线情况、导师分布等因素,在学科或领域间调整招生规模。
二、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各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方向应与培养方案相一致。
三、职称为教授的硕士导师可在一个二级学科和一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拟跨专业学位领域招生的硕导,每年应发表2篇与翻译相关的论文并指导学生翻译2万字的作品、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指导工作。其他硕士导师原则上不跨学科、领域招生。翻译方向硕士生导师每年应发表2篇与翻译相关的论文并指导学生翻译2万字的作品、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指导工作。翻译课程任课教师原则上每年应发表1篇与翻译相关的论文。
四、新晋硕士生导师第一年填写申请表格,自选并确定自己拟招生的学科(领域)及相应研究方向。原则上硕导招生的学科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一经确定,不随意变更。
五、确因个人学术发展方向、内涵变化,需变更招生专业目录所列之研究方向或需变更招生学科(领域)的,应向系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六、原则上职称为教授的导师可带2名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除外,下同),其他导师可带1名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名额分配,根据国家、学校需求需承担招生任务的,导师应予配合。
七、每年5月份,导师统一填写申报表,确定下一年度是否招生。我系审查备案后,据此确定我系各学科(领域)的招生规模,并进行招生宣传。招收硕士生的导师有责任协助系里进行招生宣传。
本条例经硕士生导师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从2015年10月起执行。具体归英语系学位会解释。
英语系
20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