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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 其它
   (一)硕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人数包含在各专业招生人数中。
   (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不指定参考书目。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于9月中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 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80798475,传真(010)80795820。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y.ncepu.edu.cn:8080/zhaoshengxinxiwang/。2014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址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 2014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等将另行公布,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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